问题 | 不能取保候审情形包括哪些方面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不能取保候审情形包括哪些方面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取保候审乃是一种强制性的措施。 然而,下列情况往往难以申请予以实施:1.累犯和犯罪团伙组织的首要分子;2.采用自伤或自残手段企图逃脱侦查的犯罪嫌疑人;3.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的犯罪行为、持有强烈暴力倾向且涉及其他严重罪行的犯罪嫌疑人;4.有可能销毁、篡改证据,妨碍证人提供证言或者串通口供的犯罪嫌疑人;5.已经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法提出担保人,亦未缴纳任何保证金。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对于是否能够进行取保候审,必须要结合案件的性质、情节、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 二、不能取保候审要通知当地派出所吗 是否应通知当地派出所无法进行取保候审 关于您取保候审事宜的通知书将寄往户口所在地。 在取保候审其间,若有需要,公安机关将会通知居住地派出所对您的住所进行监控。 自取保候审生效之日起,您的户籍地派出所或常驻地派出所将承担对您的监管责任,他们有权在任何时间与您进行面谈。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不能取保候审的是什么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通常无法申请取保候审:被指控涉及重罪暴力犯罪;可能判定的刑罚为无期徒刑或死刑;存在潜在的逃逸风险或可能销毁关键证据;对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 另外,对于累犯、犯罪团伙中的首要分子,以及通过自伤、自残等手段逃避司法调查或审判的人员,同样可能不适用于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了解了不能取保候审情形包括哪些方面之后,我们还应该关注与之相关的一些法律要点。例如,在不能取保候审的情况下,案件的审理流程可能会有哪些不同走向。这可能涉及到证据收集、法庭审理的节奏等多方面的影响。再者,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来说,不能取保候审时如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也是一个重要问题。这可能涉及到与律师的沟通策略、合法申诉的途径等。如果您对这些在不能取保候审情形下延伸出的问题存在疑问,或者想要更深入地了解相关法律细节,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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