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离开居住地向什么单位申请办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离开居住地向什么单位申请办理 在被取保候审期间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者,如需离开所居住之地的市区或县城,则应首先向执行此项任务的机关提出申请并且必须得到其批准。 通常情况下,负责执行这项工作的机关为公安部门。 在提交申请之时,申请人有义务详细阐述离境的原因、目的地以及预计出发和返回的具体时间等相关信息。 执行机关将根据案件的整体情况以及申请人在此过程中的表现等多方面因素进行慎重考虑后,再做出相应的决策是否允许离境。 二、取保候审离开居住地会撤销取保候审吗 关于在取保候审期间离开居住地是否会导致撤销取保候审的问题 在未征得执行机构(通常指负责办理取保候审事宜的公安机关)的批准之前,便擅自离开居住所在的市或县进行异地活动是违法行为,可能导致其受到逮捕处罚,并有可能因此而被取消取保候审的资格。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离开的城市怎么办 在被取保候审期间,如果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应该如何应对? 根据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的人员在取保候审期间内,可以依据特定程序出市,但仍需得到公安机关的批准许可。 值得注意的是,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获得执行机关批准的情况下,不得擅自离开其所居住的市、县区域,否则将面临保证金被没收部分或全部的风险。 取保候审作为相关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暂时不进行羁押的处理方式,对于应当逮捕的人犯,如果发现存在严重疾病,或者正处于孕期,以及哺乳期的妇女,或者罪行相对较轻的人,均可适用取保候审的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当我们了解取保候审离开居住地向什么单位申请办理时,我们也要清楚与之相关的其他重要问题。比如在申请离开居住地的过程中,如果申请被驳回,该如何处理呢?是可以再次申请还是需要等待一定期限?另外,离开居住地期间需要遵守哪些特殊规定呢?这些规定如果违反了又会面临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这些都是取保候审者需要明晰的重要事项。如果您或者您身边的人正在面临取保候审相关的问题,比如对于离开居住地的申请流程、后续管理规定等方面还存在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全面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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