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中财产保全什么时候做 |
分类 | 诉讼仲裁-诉讼管辖 |
解答 |
一、诉中财产保全什么时候做 诉讼中的财产保全一般于案情受理之后直至最终裁决作出之前展开。 如此这般的操作初衷在于避免当事人在漫长的诉讼过程当中对其拥有的财产实施不正当的转移、隐瞒乃至损毁行为,从而确保未来生效的裁判得到及时而有效的执行。 通常情况下,当事人有必要向法院提交明确的申请,同时还需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以示诚意和决心。 二、诉中财产保全申请书的标的要算违约金吗 诉中财产保全申请书的标的需否计入违约金? 在诉讼中涉及到的主题项目,通常包含了违约金的部分。 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约定,若有任何一方违反合约规定时,应依据实际的违约状况,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亦可选择约定由违约行为所引发的损失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 违约金的具体数值,当事人双方可以进行友好协商来确定,但是必须要遵循一个原则,即违约金的总额不能超出主题项目本金的3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保全人或第三人提供充分有效担保请求解除保全,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准许。 被保全人请求对作为争议标的的财产解除保全的,须经申请保全人同意。 三、诉中财产保全需要提供担保吗 关于诉中财产保全是否需要提供担保的法律规定 若申请诉讼前的财产保全,法院将会强制性地要求申请人提交担保。 如果在申请之时未能及时提供担保,那么法院将会依法驳回相关申请。 当申请人无法按规定提供担保时,法院将进行裁定并驳回该申请。 而人民法院在接到此类申请之后,对于紧迫性的情形,需要在48个小时之内作出相应的裁决;一旦经过裁决,决定采取保全措施,便需立即启动执行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当我们探讨诉中财产保全什么时候做的时候,需要明白这与整个诉讼进程息息相关。诉中财产保全一般要在诉讼进行当中,发现对方可能存在转移财产、隐匿财产等行为,致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行的时候进行。同时,这也和证据的收集情况有联系,在有足够证据表明对方有逃避履行判决的可能时就可申请。然而,这还涉及到一些其他相关问题,比如诉中财产保全需要提供怎样的担保,以及如果保全错误该承担何种责任等。如果您对诉中财产保全的具体操作时间点或者与之相关的这些问题仍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解答。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