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的法定程序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的法定程序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法定程序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重要环节: 首先,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面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且存在法定情形(例如: 正在准备实施犯罪行为、已经实际行使犯罪行为或是犯罪行为发生后即刻被察觉)的情况下,有权依法决定是否对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决定一旦做出,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审核批准,签发出《拘留证》。 执行拘留过程中,执法人员需要向被拘留人展示《拘留证》,并且要求其在《拘留证》上签字、盖章确认。 拘留之后,应当马上把被拘留者送交当地的看守所关押,最晚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与此同时,还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拘留信息告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另外,公安机关应对被拘留者展开讯问工作,这一流程通常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完成。 如果发现不应采取拘留措施的情况,应立刻予以释放,发放释放证明文件。 二、刑事拘留的时间什么时间 刑事拘留的时限究竟是何时 刑事拘留的持续时长因案件具体情况而异: (1)普通情形下的刑事拘留期限通常为14日,且此期限自被送入看守所之日起开始计算。 在此14日内,公安机关需向检察机关提交申请并等待其审批,整个过程中检察院审核所需的时间为7日。 若审核通过则对嫌疑人进行逮捕,否则将其释放或者变更其他强制措施; (2)延长刑事拘留期限至37日的情况,同样需要经过检察院的审核,审核时间仍为7日。 在此期间,侦查机关需再次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等待其审批,若审核通过则对嫌疑人进行逮捕,否则将其释放或者变更其他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三、刑事拘留的时间怎么抵刑期 刑事拘留期限与刑期折抵的方法 在刑事案件中,拘留(亦即拘押)期间可视为刑期的折抵。 具体来说,以下情况适用: 首先,若被告被判处管制法律处罚,则拘留一天将折合成刑期两天计算; 其次,若被告被宣判为拘役,那么拘留一天便相当于刑期一天; 最后,若被告被判定有罪并处以有期徒刑,那么拘留一天也将等同于刑期一天。 刑法作为规定犯罪行为、刑事责任以及刑罚执行的重要法律,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了解刑事拘留的法定程序有哪些是非常重要的,但这只是涉及刑事司法程序的一部分。在刑事拘留之后,还有诸如审查起诉的流程需要遵循,它关系到案件是否能进入到审判阶段。另外,被刑事拘留人员的权利保障也是不容忽视的一点,例如他们的辩护权如何行使等相关问题。如果你对刑事拘留法定程序相关的这些后续流程或者权利保障等问题仍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会给你全面、细致的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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