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载构不构成危险驾驶罪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超载行为是否构成本法所规定的危险驾驶罪,需依实际状况进行综合分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若涉及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且严重超出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越规定时速行驶,则可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 然而,若非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的车辆发生超载现象,通常并不构成危险驾驶罪,但有可能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例如,在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情况下,将被处以二百元至五百元不等的罚款; 若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则将被处以五百元至二千元不等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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