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车未带驾驶证会被处罚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请您理解,当我们在驾车出行过程中忘记携带驾驶证时,相关部门是有可能对您采取相应处罚措施的。
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一规定,下面将详细说明相关法规及处罚依据。 如果遇到驾驶员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暂时扣押机动车辆,并要求驾驶人提供有效的驾驶证以供查验和比对。 针对所提供的驾驶证的具体状况,将会采取区别对待的方式处理: 首先,如果所提供的驾驶证是真实且权威的,而且在此期间没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话,我们将只给予警告或者判处200元的罚款,然后尽快归还被临时扣押的机动车。 其次,如果所提供的驾驶证是真实且权威的,但在这之前曾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我们需要根据这些行为的程度和扣除驾驶证的情况来评估处罚,同样也会尽快归还被临时扣押的机动车。 如果驾驶人无法提供真实、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证,那便属于无证驾驶了。 届时,我们将面临以下几种具体的情形处罚: 一是在没有获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已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0元以上至2000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可以处以最多为15天的拘留; 二是从驾驶证被暂扣或被扣留期间继续驾驶机动车的,每次将被扣6分; 三是用伪造、篡改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将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彻底查获并扣留该机动车,同时还会受到200元以上至2000元以下的罚款惩罚; 四是将机动车交付给未能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已经被吊销、暂扣的人员驾驶的,同样会受到200元以上至2000元以下的罚款惩罚,甚至可能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在交通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了驾驶机动车必须具备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才可上路。 此外,驾驶员上路行驶时,除了要悬挂机动车号牌外,还应在车上张贴检验合格标志以及保险标志,并随身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驾驶员在上路驾驶时,必须严格遵循驾驶资格证明所载明的准驾车型,并携带好机动车驾驶证。 对于机动车驾驶证出现遗失、损坏、过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等情况下,以及当前计分已经累计达到12分的驾驶员是不允许再驾驶机动车的。 愿广大驾驶员朋友们能够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驾驶,共同创造美好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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