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骑无证三轮摩托车会受到什么处罚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三轮摩托车之归属问题,我们必须明确,此类车辆无疑属于机动车辆范畴。
在此基础上,对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行为的处罚则显得尤为重要。 具体而言,如若仅仅是在驾驶过程中未能出示有效驾照,那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有权依法扣留该型号三轮车,同时对车主进行书面警告或相应金额的罚款,且须在计分系统中被计入一次违规记录; 而若是未能获得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证、或是在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暂时冻结期间仍坚持驾驶三轮摩托车出行的话,那将面临着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会予以严厉的罚款处罚(金额通常为二百元至二千元不等),并且可能会决定实施为期十五天以内的拘留管制,同时为保证车主安全,还需在计分系统中累计记分六分。 总而言之,鉴于机动车驾驶证对于驾车安全性以及遵守法律法规的重要性,我们强烈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务必严格规范自身的驾车行为,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以确保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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