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汽车大本丢失怎么补办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机动车所有人应当首先向注册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二、在申请过程中,机动车所有人需要携带机动车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并且如实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三、在完成上述步骤之后,申请人必须提交有关材料,同时申请进行机动车查验,填写相应的查验记录表,然后交验机动车实物; 四、车辆管理所将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种证明、凭证进行严格审查,对于未灭失、未丢失或者未损坏的机动车号牌,将会予以回收; 五、在完成全部手续后,车辆管理所会在从受理之日起的一个工作日内为申请人补发行驶证,如果需要更换行驶证,也可以在此时同步进行。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
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四十三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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