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杭州电动车上路新规定2025是怎样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新的标准规定如下:
1.在非机动车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时,车辆的最快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2.电动自行车的总重不可超过55公斤; 3.所搭载的电动机功率需控制在400瓦以内; 4.必须具备自行车脚踏骑行组件。对于超出此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被视为机动摩托车进行管理,上路所需办理的牌照和驾照与机动车的要求基本相似;而未超越这些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则遵循非机动车的相关法规操作,无需持有驾照,然而上车牌注册则需依据当地政府颁布的相关规定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 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条 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 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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