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青岛市电动车管理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现行制度下,对电动汽车这一领域的统一法律规范尚未完备且明晰化。
该种交通工具存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两种类别,但普遍情况下,需要依据机动车管理条例进行参照约束。 我国设有专门的机动车目录以供参考查询,若您对选购电动汽车后所隶属的法定机动车范围仍然感到困惑,便可运用此途径寻找答案。 值得注意的是,除非为景区观光等特殊用途所设计的低速电动车型,其他类型电动车均应归类至机动车范围之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第五条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应当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车型的,还应当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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