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轿车几年强制报废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现行法规规定,家用汽车并未设定强制性的报废期限。
然而,当其累计行驶里程数达到60万公里之时,则将面临强制性的报废处理。 在第一个6年的使用周期内,家用汽车需要每隔两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审验工作;而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审验频率将逐渐降低,直至变为每年一次。 若使用年限超过了15年,那么审验频率将会提高到每半年一次。 只要能够顺利通过每次的审验程序,便可以实现无期限的延期,直至2099年12月31日为止。 另外,国家也会对行驶里程达到一定程度的机动车实施引导性报废政策。 除了19座以下的出租车以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包括越野车型)之外,对于已经达到报废年限的客车和货车,经过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严格的检验后,如果性能仍然符合相关规定,则可以申请延缓报废,但是延长期限不能超过规定年限的一半。 对于诸如吊车、消防车、钻探车等特殊用途的车辆,还可以根据实际使用状况和检验结果,进一步延长其使用寿命。 所有需要延长使用寿命的车辆,都必须按照公安部的相关规定增加检验次数。 如若未能满足国家关于汽车安全排放标准的要求,则应强制予以报废。 欲了解更多详细信息,敬请垂询当地的车管所。
法律依据: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车辆强制报废年限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 (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 (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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