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驾驶载货汽车超载扣分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车辆超限的情况下,相关处罚标准如下所述:
首先,若司机驾驶货车所承载之物品超出其核定载重量的30%以上但并未达到50%的程度的话,则会被处以每次扣除3分的惩罚;其次,如果司机驾驶货车时载有的货物重量已经超过其核定载重量50%乃至更多的话,将会面临每次扣除6分的严重罚款;最后,司机驾驶货车所承载之物体重量超出核定载重量未达30%的话,仅需要接受一次性扣除1分的轻微惩戒。 所谓“超载”,简单理解即是指交通运载工具由于实际装载方式超过了预先设定的最大承受限度,而在货运方面的超载,我们常常将其归结为机动车辆承运的货物重量超过了该类货运机动车辆能够承载的总重限制。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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