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没有临牌上路怎么处罚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在道路上正常行使的机动车辆来说,若其未悬挂相应的机动车号牌,未能正确地摆放检验合格标识以及保险标示,抑或是未随身携带有行驶证及驾驶证等关键文件,此时,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押该辆机动车,通知当事人需要出示相应的牌照、标示或者立即补办相应的手续。
此外,根据情节轻重,还应给予相应的处罚,罚金在20元到200元之间不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 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90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 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