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客车超载处罚标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相关规定如下所示:
一、如公共汽车营运过程中,超出预定乘客承载数量之百分之二十以上之人流量;将被处以扣除12分的严厉处罚。 二、若驾驶7个座位或更多座位的客车在运营过程中,超过其预定乘客承载数量之百分之五十以上但尚未达到百分之百的人流量;将会受到扣除9分的处罚。 三、若是营运过程中的承载人数超过预定数量而未达百分之二十,抑或是驾驶一辆7个座位或更多座位的客车,在其运营过程中,虽然超过预定乘客承载数量的百分之二十以上,然而并没有达到百分之五十的人流量;将被处以扣除6分的处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三)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四)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 (五)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七)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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