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证驾驶车怎么要回来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准确查实违法行为并制作完成相应法律文书之后,根据处罚生效日起计算,五个工作日内,公安交管部门需向相关当事人履行合法程序,告知并通知其领取已依法扣留的机动车辆及相关证件以及缴获的物品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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