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注销需要什么手续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单位车辆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车辆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 3.属被盗抢的机动车,需有公安机关的报案笔录; 被盗抢机动车的上网信息证明; 交管局交通秩序处《机动车失窃报案传递单》。 4.属于交通事故的机动车,需要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和物资回收部门的证明。 5.报废的机动车属于报废公司的,需提供《报废汽车技术鉴定表》和《物资回收证明》。 6.《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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