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不开了不报废可以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答:
不可以。
律师解析:
不可以。
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年限,不将机动车将机动车回收企业解体,办理注销手续。 车管所会将车辆的状态改成“强制注销”,并公告该车停止使用。 “强制注销”状态并不代表车辆已经注销,只是表示车辆达到了报废标准,应当注销。 对于“强制注销”的机动车如何处理,各地方法不一。 其中北京市对于持有“强制注销”状态机动车的车主禁止其新车上牌业务,即不能在其名下落户新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