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认定事故责任书几日内提起诉讼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对于交通事故责任鉴定报告持有异议,您应于收到鉴定报告之日起三日之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的复议申请。
若您的复议申请未能得到受理,或者对复议结果仍然存在不满,当事人可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鉴定报告或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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