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生交通事故后,是否应该报警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公共道路上出现了交通意外事故时,亟需向相关部门上报案情,然而如果没有导致人员不幸伤亡且各方对于事件的原委以及形成原因并无争议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意愿协商解决问题,此时可选择放弃向警方报案的义务;
若只是轻微的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已经清晰明确,那么当事人应先行撤离事发现场,其后再进行相关协商与处理过程,通常情况下并无需向警方报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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