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未处理的车能开走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尚未处理完毕之际,涉事车辆是否能够移动主要是根据该事故的恶劣程度及其处置流程来决定的。
若此起事故较为轻微,各方当事人对于事件经过以及责任人归属均没有异议,且经由专业机构检验确认车辆状况良好之后,有可能被准许离开现场。 然而,如若事故极为严重,涉及到车辆鉴定、责任划分等众多环节,涉案车辆很可能会被暂时扣押,直至所有相关程序顺利完成后方可再度启动。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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