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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赔偿中如何确定误工时间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解答
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所引起的误工期限,需以下列两种方式获得认可,首先就诊医院所出具的出院诊断证明上明确记载的休养时间;
其次,通过专业鉴定机构的签发报告予以确定。
若受害者因为受伤而导致残障,并且这一状况持续影响其工作能力,那么误工时间便可计算到伤残等级认定的前一个日期为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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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21:4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