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车辆鉴定是鉴定什么内容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交通事故中的车辆鉴定工作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对车辆安全性进行全面细致的检验分析; 其次是对事故车辆进行细致入微的机械故障鉴定,以此找出故障发生的具体位置并探索其成因; 再次是针对车辆类型进行科学严谨的鉴定,以确定事故车辆的类型及相关信息; 同时,还需进行痕迹鉴定、指纹鉴定以及微量物质鉴定等多项工作; 最后,根据各项鉴定结果,综合评定本案中的物证情况。 其中,事故车辆机械故障鉴定是尤为重要的一环,需要通过对车辆特定部位进行拆解检查,以期找到可能存在的故障问题,进而明确故障产生的原因,从而区分人为责任与机械故障之间的界限。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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