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10个月了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说,当导致损害发生的事件发生后的三个月便可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然而,倘若该带来伤害的事件给伤者造成了严重的身体损害和功能障碍,那么进行伤残评定的时间则可能须做适当的调整延长。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我们仍然需要根据具体状况来确定进行伤残评定的合适时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由鉴定人签名,鉴定意见还应当加盖机构印章。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 (二)委托日期和事项; (三)提交的相关材料; (四)检验、鉴定的时间; (五)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证明过程。 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附有鉴定机构、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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