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定残需要走哪些过程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定残,即为确立伤势是否达到伤残程度及其对应级别之判定结果。
当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人身损害之时,首先应立即前往附近医院进行有效治疗,待康复出院并经过三至六个月的疗养期后,方可由患者自行决定赴医疗鉴定机关进行伤残鉴定事宜。 期间,患者有权向负责处理该起意外事故的交通警察提出相关申请,请其开具伤残鉴定介绍信,并按照介绍信中所指定的地点,凭借伤残评定申请书、CTX片影像资料、手术病历记录、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文件,前往所选鉴定机构进行审查和进一步伤残鉴定的申请流程。 完成费用缴纳以获得鉴定资格后,即可预约后续检查时间。 此外,患者亦可直接与有关法院取得联系,寻找业已纳入法院备案名单并且具备相关之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鉴定服务,此类机构一般都是知名医科大学或者具有高度认可度的三级甲等医院。 然而,若此交通事故牵涉到财产损失数额巨大,乃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案件时,则患者无权自行申请鉴定事宜,而须依据交警部门的委托来启动鉴定程序。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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