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流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治疗期:受伤者在事故后首先需要接受治疗。只有在治疗结束,伤情稳定后,才能进行伤残鉴定。 2、申请伤残鉴定:伤者或其代理人需要向当地的伤残鉴定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材料通常包括身份证、医疗证明、伤情照片等。 3、鉴定评估:伤残鉴定机构会根据申请材料和实际检查,对伤者的伤残等级进行评估。伤残等级分为十级,一级为最重,十级为最轻。 4、鉴定结果:鉴定机构通常在收到完整材料后的一个月内发出通知,告知鉴定时间和地点,伤残鉴定机构会出具伤残鉴定书,上面会明确写出伤者的伤残等级。这个鉴定书在后续的赔偿计算中,会起到重要的作用。 5、申诉:如果伤者对鉴定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接到鉴定书后的一定时间内,向上一级的伤残鉴定机构申请复查。 以上就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一般流程。具体流程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
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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