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对方死亡多长时间可以提车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对方死亡,可以提车的时间是: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五日内,当事人收到领取通知后,就可以提车。这与对方是否死亡并无直接联系,只看交警部门出具鉴定结论的时间,由这时间决定提车的时间。
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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