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做二次鉴定有期限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答:
有期限。
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做二次鉴定有期限。
按照相关规定,对于向人民法院提出的鉴定申请,要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鉴定申请的,应当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 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鉴定,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申请鉴定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联,或者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鉴定申请的,应当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 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符合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委托鉴定,在询问当事人的意见后,指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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