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轻微事故快速处理流程怎么走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处理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当事故发生时,两位肇事方应立即将车辆停下,确保事故现场及人员安全之后方可启动行车危险警示灯,随后在适当且不影响交通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
接下来,双方需相互检查对方的驾驶证、行驶证以及保险凭证,并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留存,其中包括车辆碰撞部位、事故全貌以及车牌号码等关键信息。 在此过程中,务必确保拍摄照片清晰准确。 然后,双方应尽快撤离事故现场,前往一个既不会妨碍交通又方便协商处理的地点进行进一步沟通。 若双方能够就赔偿事宜达成共识,便可填写快速处理协议书以解决问题; 但若未能达成一致,则应及时拨打报警电话,等待交警前来处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但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情形的除外。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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