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车祸电瓶车被交警拖走了要交多少钱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处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遭遇交通事故并导致电动自行车被交警部门依法拖离现场之后,所需要缴纳的各种费用项目有可能因为地理位置、具体情形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差异而呈现多样化特点。
理论上讲,这些费用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车辆保管费用及所需支付的拖车服务费用等等。 一般来说,只要在完成事故处理工作之后,车主在提领车辆时所需要交纳的各项费用应该不会过于昂贵。 然而,由于车辆在一定时期内未曾被取回,其保管费用可能会相应地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增长。 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明确规定:对于已经查封、扣押的各类场所、设施或财物,行政机关必须要妥善保管,严禁擅自使用或损毁; 若因此类行为给当事人带来损失,行政机关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同时,由于查封、扣押行为所引发的保管费用也将由行政机关自行承担。 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关于具体的费用标准,我们应该以当地交警部门的相关规定以及实际情况为依据来进行判断与衡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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