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生交通事故后该提供哪些证据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处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有:
1、证明损害事实发生的经过、原因、时间、地点的书证(证人、证言)、物证。 2、到有关部门指定的医疗部门就诊的证明。 3、医疗部门的所有诊断证明、处方、病历及各项医疗费用单据,包括: 挂号费、检查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4、医疗部门出具的陪护证明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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