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死后汽车应该如何办理过户手续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处理 |
解答 |
律师解析:
需要原车主本人持有身份证去办理过户手续,而车主已经死亡,无法签字,那样就不能过户,只有继承人继承后,确权,才可以有继承人,卖掉车子办理过户。
一、准备的材料: 1、车辆行驶证。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登记副表(车辆所辖区车管所抽取,带身份证、行驶证、养路费证去抽取)。 4、车辆购置附加税证。 5、买卖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如果是外地户口,需要携带暂住证,买方的暂住证需要满一年。 二、交易流程: 1、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表》一份,按表格栏目要求填写,加盖与原注册登记相同的印章,私车需交验车主身份证。 2、到交警支队车管科登记受理岗交验经办人审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过户: (1)申请车主印章与原登记车主印章不相符的。 (2)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改型更变更载质量、乘员人数的。 (3)违章、肇事未处理结案的或公安机关对车辆有质疑的。 (4)达到报废年限的(对已达到报废使用年限,但车辆技术状况较好,使用性质为自用的汽车,经特殊检验合格后,在达到报废使用年限后两年内,准予申办过户登记,但不准转籍)。 (5)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6)新车入户不足三个月的(进口汽车初次登记后不满二年的,但法院判决的除外)。 (7)人民法院通知冻结或抵押期未满的。 (8)属控购车辆无《申报牌照证明章》的。 (9)进口汽车属海关监管期内,未解除监管的。 三、交易费用: 1、代办费用: 委托经营公司代办费用一般在200元左右。 2、过户费用: 交易过户费按车辆评估价的5‰收取,这笔费用的承担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条
申请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的,应当如实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规定的材料、交验机动车,如实申告规定的事项,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以及机动车的合法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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