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交通事故车被扣留了什么时候能拿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处理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最长在被扣留的六十日后可以取回车辆。
公安机关扣车的目的是进行车辆检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七条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 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 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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