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生事故负责人逃逸处罚多少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事故发生之后若责任人选择逃逸而尚未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则应当由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施以二百元以上至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并可同时对责任人实施十五天以内的行政拘留处罚。
若该行为已构成了犯罪范畴,责任人必须承受相应的法律制裁,例如因交通肇事逃逸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使公共和私人财产遭受巨大损失的情形,责任人应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因逃逸行为致使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责任人将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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