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开庭需要证人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交通肇事罪案件中,开庭时是否需征召证人出席,这取决于具体案情的复杂性。
若有证人能够提供对案件事实认定具有关键价值的证词,那么证人出庭便能协助法庭更全面、精准地掌握案件的整体状况。 然而,并不是所有涉及交通肇事罪的案件在开庭过程中都必定需要证人出庭作证。 如果已有其他类型的证据,诸如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足以证明案件事实,那么证人的在场就显得并非必要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证据及其种类】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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