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车辆的认定是什么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法理论中所定义的“交通肇事罪”的范围内,对于车辆的范畴往往限制于公共街道或公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及非机动车辆。
其中的机动车辆包括但不仅限于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一系列现代化交通工具; 而非机动车辆则包括自行车、三轮车等等传统型代步工具。 要确定案件中的涉案车辆是否准确符合这一认定标准,主要应该考虑到它们是否在公共道路上行驶,以及在此过程中是否严重危及其周遭公众的出行安全。 只有当事故发生在城市或乡村的封闭式工业园区、住宅社区、校园等类似的非公共道路环境下,才可能被排除在交通肇事罪的认定之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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