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是否不公诉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的明文规定,交通肇事罪作为一种典型的公诉类刑事案件,理应交由具有检察权能的司法机构,以国家名义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公诉申请,追究相关肇事人员的法律责任。
任何涉及公诉性质的案件,都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的严格审查和决定。 当人民检察院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已经得到全面查证核实,且证据确凿、充分,依法应当对其进行刑事追责时,便会做出起诉决定,依照法定的审判管辖权限,向相应的人民法院提交公诉申请,同时将所有案卷资料及证据移交至该法院。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