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不立案可以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明确规定,交通肇事罪是一种典型的刑事犯罪,理应按照法定程序,予以立案并对犯罪嫌疑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此类案件中,若当事人因严重违反交通运输安全法规而引发重大事故,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使公共及私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害的,便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 若行为人存在畏罪潜逃或者其他极其恶劣之情节者,则应依法予以从重惩处。 因此,对于涉嫌触犯交通肇事罪的案件,公安部门必须依法立案调查,不得毫无原则地不予受理。 当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时,必须具备充分的法律依据或合理理由,而且还需将此决定及时通知到报案人和控告人均知悉。 而如果公安机关未能依法履行职责,则极有可能违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故而,在现实操作过程中,我们应对此问题保持足够警惕,妥善处理。 总体而言,交通肇事罪这一类刑事犯罪不仅应被依法立案追究刑事责任,而且公安机关也不能未经审查和受理便武断地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 在作出这类决定之前,必须充分考虑各方因素,以确保审理程序公正合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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