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次肇事逃逸该怎么判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第一百三十三条)之明确规定,若任何公民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致使严重交通事故发生,并且在事故发生后擅自离场,那么此种行为便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行。
更为严重的是,如果由于其逃逸行为直接导致他人死亡,这位肇事者必将承担更为严厉的刑事责任处罚。 举例来说,倘若某位驾驶员在首次触犯交通肇事逃逸罪之后再犯同类罪行并逃避调查,这种犯罪行为通常可被视为“具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按照该法典规定,此类情形的量刑将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然而,具体的判刑结果需全面考虑案件所有的特殊情况,如事故起因与过程,肇事者应负之责任程度,以及是否存在其他足以减轻或加重刑责之事由等等。 换言之,假如一位驾驶者曾两次涉及交通肇事逃逸,那么从理论上来讲,他有可能面对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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