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逃逸是否需要缴纳罚款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发生了交通事故后选择逃跑,将会面临相应罚款的处罚。
根据有关规定,若存在以下任何一种行为,则会受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二百元至二千元不等的罚款对待: 1.没有依法获得机动车驾驶证而驾车; 2.将机动车交给并无机动车驾驶证或机动车驾驶证已被吊销以及被暂扣的人员驾驶; 3.发生交通事故后逃跑,但尚未达到刑事犯罪标准; 4.机动车的实际行驶速度超出法定限速的50%以上; 5.刻意迫使其他机动车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规范,从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但同样尚未达到刑事犯罪标准; 6.在实施交通管制措施过程中无视劝告,一意孤行地违法通行; 7.故意损害、移动、修改交通设施,造成潜在影响,但同样尚未达到刑事犯罪标准; 8.非法拦截、扣押机动车辆,且无视相关人员的劝阻,导致交通严重堵塞或较大的财产损失。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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