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山东量刑具体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相关条例,对于危险驾驶罪的量刑事宜,有着明确的说明及准则:
首先,对于无视法律法规任意飙车且情节极为恶劣者,会被判处为期1到6个月的有期徒刑并附加相应罚金的处罚; 其次,对于那些酗酒后依然驾驶机动车上路的愚昧司机,将被追究更加严重的法律责任——坐牢服刑并面临经济处罚; 再者,关于涉及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方面的交通肇事案,若肇事人员严重超员载客或是严重违法行驶规定,将要接受为期1到6个月的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的罚金。每逢涉险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情况出现,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名义,肇事驾驶员必将受到为期1到6个月的有期徒刑和相应罚金的法律制裁。 最后,对于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者在第三项和第四项行为中负有直接责任的,也将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若以上所述的行为同时触犯了其他类型的犯罪,则应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来确定罪行并予以惩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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