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撞了石头墩走了算逃逸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类情况下,倘若未曾与他人发生碰撞,则未必会被视为肇事逃逸。
然而,若因驾驶不当而致使公共施设遭受损失后未经妥善处理私自离开现场,严格而言,此类行为也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所谓“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得交通事故所引发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得到明确认定,其主要目的在于逃避或推卸应负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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