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是否有刑事责任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交通事故导致他人重伤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若以交通事故为直接缘故而使一名受害者失去生命,在此前提下,若肇事者对事故负有主要或者全部责任,或者在引发了三起或以上致死事故时,且肇事者仅承当同等级别的责任,那么此时的行为便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应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若未达到前述条件,即使不幸导致他人丧命,但是其行为并未足够构成犯罪,因此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本解释权归法律机构所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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