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对驾驶员如何处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交通意外引发人员伤亡事件中,涉事驾驶员有可能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并须对受害方支付死亡补偿款项。一般而言,造成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其司机将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涉事者选择肇事逃逸,则将受到更严重的处罚,即为期三年至七年的有期徒刑或拘役;若该事件不幸涉及到故意杀人等严重情况,案件被告将会面对长达7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具体的裁定仍需要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肇事司机不一定被刑事拘留,要看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鉴定书来判定。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追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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