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害方有权扣押肇事方的车辆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受害方无权扣押肇事方的车辆。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自行处理,但大部分情况还是需要由交警部门认定事故责任。无论是自行协商处理还是由交警部门解决,当事人之间没有自行采取任何措施的权利。因此,对于肇事车辆,受害人不能私自扣押,否则就是侵犯他人财产权利的行为。 只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肇事车辆,扣留肇事车辆也必须经过法定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他的事业单位或者私人单位,公民个人都无权扣留肇事车辆或者肇事司机的驾驶证件。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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