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公车事故司机责任怎么划分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单位公车事故中的司机责任承担问题上,严谨的判定需要对各种复杂且多样的影响因素进行全面深入的考量和综合分析。
其中亟需关注的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司机是否有任何违反交通法规的不当驾驶行为或是不道德的行为,例如饮酒后驾车、超速行驶以及疲劳驾驶等; 其次,司机在驾驶过程中是否严格遵循了相关规定并保持着必要的安全意识和警惕性,避免因自身失误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再者,还需仔细调查事故当时所处的具体环境及状况,例如是否遭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者其他客观障碍等,这些都是决定事故责任分担程度的关键因素。 一旦证实司机的违规行为乃是酿成事故的主因,那么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他可能需要承担起主要责任乃至全责。 而若该事故主要为其他汽车驾驶员或行人为过错所引发,则司机可能只需承担次要责任甚或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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