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行为算危险驾驶罪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驾驶机动车辆危害公共交通为罪名的“危险驾驶罪”,是指的车主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过程中,有下列任意一种违法行为都将被认定为犯罪:
第一,进行激烈的竞逐比赛,情节严重恶劣; 具体表现形式包括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高速行驶、频繁变换车道、相互间不断追逐等等,这些行为具有极高的危险性并且情节相当严重。 第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必须大于或等于每百毫升80毫克才会被判定为醉驾。 第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 第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对公共安全造成了威胁。 只要车主实施了以上任何一种行为,就可以被认定为犯下了“危险驾驶罪”。 该罪行的设立主要目的在于维护道路交通公共安全,保护广大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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