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还没证撞好几辆车怎么判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法律体系下,醉酒驾驶机动车无疑被视为危险驾驶罪的一种典型违法形式。
假设某位人士在醉酒之际,不仅无视法律规定驾驶机动车辆,而且还酿成了严重的交通事故,致使多部车辆受到损害。 如此严重的后果,他既有可能被判定构成“追逐竞驶,情节恶劣”这一犯罪事实,同时也毫无疑问地触犯了“醉酒驾驶机动车”这一相应的刑事条款。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项以及第(二)项的明确规定,这位当事人必将遭受短期拘役处罚以及财产惩罚。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他同样可能因为侵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关乎交通肇事罪的相关条款而承担责任。 正因他的不法行为触犯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并且引发了重大事故。 尽管没有直接导致人身伤害乃至重大财产损失的结果,但因其严重程度亦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甚至拘役的严厉刑罚。 因此,从严格意义上来讲,这位当事人的行为可能同时涉及到了危险驾驶罪以及更为严重的交通肇事罪两大罪名。 至于终局判决如何,仍需依照具体案情的复杂程度以及由法院作出严谨公正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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