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饮酒或醉酒驾驶营运车辆怎么判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条款明示,在驾驶员处于醉酒状态的前提下进行机动车驾驶行为,将列为危险驾驶罪的一个分支范畴。
对于饮酒或醉酒之后驾驶运营性质汽车的人士,将会被引入到刑事法律责任中。 而具体的审判结果,将会综合诸多因素加以权衡,比如驾驶员所处的醉态状况、特定驾车行为的详细过程,以及由此引发的交通事件规模等等。 在绝大多数的案件里,醉酒驾驶营运汽车将有可能被定为刑事罪犯,同时附带罚金作为惩戒。 然而,倘若此项行为同时触犯了其他的刑事法规,则应依据处罚力度更为严厉的规定来判定其罪行及相应的惩罚措施。 若醉酒驾驶行为酿成了重大的交通事故,那么就有可能按照交通肇事罪或者其他相关罪名来追究其刑事责任。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具体的审判结果还需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与相关证据,由法院依据法律程序做出最终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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