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酒后开车撞伤人的怎么判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醉酒驾车行为已然构成了严重的危险驾驶罪行。
倘若在醉酒状态下依然强行驾车,并由此引发他人身体上的损害,那么驾驶员可能不仅要面临着危险驾驶罪名的指控和惩罚,还会因为直接或间接的原因引发其他人身伤害问题,从而触犯相应的交通肇事罪或过失致人重伤罪等恶性犯罪行径。 关于具体案件的裁决结果,将会综合考虑诸多复杂的因素,其中包括但并不仅限于事故所带来的实际影响、驾驶员在事件中所应承担的过错程度,以及是否存在其他能够加重或者减轻其罪责的特殊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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