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检察院批捕后会怎么判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刑法规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所描述的情形,即因醉驾而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交通事故,符合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倘若检察院依法批准对涉案人员进行逮捕,通常此类行为的发生意味著公安机关已就相关证据构建起了足够强度的指控架构。 在实际的司法审判过程当中,法院会结合具体案件的客观事实与充足证据进行全面评断,最终作出裁决。 若被告人在庭审过程中被判定确实存在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并且不存在任何可以减轻或者加重其责任的特殊情节,那么依照上述法律条款,被告人可能面临被判处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处罚。 至于具体的刑期以及罚金金额,则需要由法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后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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